近年来,私募基金因其高收益,操作灵活等特点受到许多国内投资者的欢迎,越来越多高端投资者开始选择私募基金投资。私募基金项目一般是以合伙形式成立的,参与门槛高,涉及资金量较大。由于私募基金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极易受到专业、地理及时间等因素的限制,投资者并不能有效的对项目进行监督与管理,所以道德风险是私募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风险。
那私募的资金安全该如何保证呢?
私募主要通过第三方资金托管的方式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目前阳光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和公募基金基本相同,私募基金公司只负责资金的运营管理,资金是交由银行来托管的,而证券由交易券商进行托管,是不存在资金挪用的可能,所以通过这样的结构,可以充分保证阳光私募基金的资金安全和证券安全。
私募基金的托管具有法律保障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就有以下要求: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私募基金托管人需要满足一定资质
私募基金的托管人必需取得国家颁发的托管资格,一般银行,券商,信托等可担任私募基金的托管方。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国内正规的私募机构会选择具备以上条件的托管机构来存放资金,避免资金挪用的发生。资金有了正规托管,基金公司接触不到资金,就不存在跑路的风险,有效保证了私募资金的安全。